各位同学:
你们好!虽然学院12月13日发布了关于论文评阅、答辩费用不能用现金垫付的通知,2018年1月批次申请学位的部分同学还是没有及时了解政策,采用了现金形式垫付了评阅、答辩费用,针对这种情况,本周三前(1月17日)集中处理。
范围:所有2017年12月18日前完成答辩的同学
处理办法:提供一份纸质版:答辩费报销情况说明+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、答辩酬金报销单(见附件)
提交时间:1月17日前(过期学校将不再受理)
表格盖好章后,请大家于1月18日下午集中到研究生办公室领取,提交财务处。
答辩费报销情况说明.docx
13.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、答辩酬金报销单.doc