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切实做好2018年研究生困难补助工作,使每个经济困难员工切实感受到党的关怀和学校的温暖,现将有关工作计划安排如下:
一、申请条件:
参照“2018年研究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及年度困难补助工作的通知”中的具体要求执行,具体见附件(2018年研究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及年度困难补助工作的通知.pdf)。
二、补助标准:
补助标准分为A(特别困难)、B(困难)、C(一般困难)三个等级,不同等级的补助金额由学院依照申报情况统筹决定。
三、认定流程:
11.26-11.30 (当天24:00前结束) | 1、研究生:登陆研究生管理系统申请; 2、学院:成立认定工作组和认定评议小组,并公示; |
12.3-12.5 | 认定评议小组:班级讨论、认定后报学院; |
12.6-12.7 | 认定工作组:学院讨论、认定审核; |
12.10-12.14 | 认定结果公示,共5天; |
12.16日前 | 上报研究生院。 |
院研究生办公室
2018年11月26日